水不僅是生命之源,也是生產之要、生態之基、發展之本。以舟曲為例,小水電過度建設使江河斷流,影響育林和農業生產,更使泥石流等災害易發,發展面臨飲鴆止渴的險境。按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合理開發水能資源需要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進行。不僅是小水電,整個水資源的利用,都不能一味上馬、粗放開發,而必須是在環保前提下的科學發展。
水流的困局,在很大程度上是管理的困局。水電資源集中在經濟相對落后的西南山區,“靠水吃水”的發展模式有其必然性,這勢必使得水資源難以承載一些地方干部強烈的發展沖動和畸形的政績觀念。另一方面,水資源的利用和管理跟不上城市化迅速推進的步伐,無論是城市給排水系統的建設還是用水的計劃和分配,既缺少合理標準也沒有強力執行。
更重要的是,從某種程度上說,水資源、水環境的管理部門,不管是水利部門、地質部門、環保部門還是市政部門,在某種程度上都處于弱勢。在一些地方看來,它們不能產生直接的“效益”,不是發展的推動者,而是發展的“消費者”,甚至因其“守門人”的性質而拖了發展的后腿。也因為一些體制機制的限制,在生產總值為核心的發展系統中,這些部門難免失去話語權,甚至可能成為水環境破壞、水資源浪費的“背書者”。